哈爾濱玻璃鋼研究院:
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免去林再文哈爾濱玻璃鋼研究院副院長職務。
請你院按照崗位職責,安排對其擔任和負責的工作做出書面交接和有關離任審計并簽署保密、競業限制等相關協議后,按程序辦理勞動關系事宜。
特此通知。
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2日